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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247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第3部分:可燃性粉尘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场所分类;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第9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
    本部分是GB1247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组织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1241-0:200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英文第一版)。但本部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对GB12476.1—2000的修订,GB12476.1—2000的主要技术内容由GB12476.5—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代替。
    本部分在技术上与IEC61241-0:2004存在如下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考虑到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认证的型式批准和IEC国际标准(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存在差异,我国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式批准程序为防爆合格证制度。因此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A。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参加起草的单位: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创新电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建国、黄建锋、石晓贤、李江、白照昊、郑振晓、翁振克、李书朝、陈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2476.1—2000。
  • 适用范围:
    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环境中,用认可的保护技术保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12476.1-2000
  • 采用标准:
    IEC 61241-0:2004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 (修改采用 MOD)
相关部门
  • 归口单位:
    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 主管部门:
    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 起草单位: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