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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79.8-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射击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8: Shooting rang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9079.8-2013
  • 名称: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射击场所
  • 英文名称: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8: Shooting rang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3-12-31
  • 实施日期:
    2014-1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8—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 部分:射击场所》,与GB19079.8—200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行引用文件”的说明内容及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射击场所”的定义(见3.1);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关于各类射击项目的术语及定义(见3.2、3.3、3.4、3.5、3.7);
    ———删除了“实用射击运动”(见2005版3.6);
    ———增加了“激光射击”(见3.6);
    ———删除了“靶道”的定义(见2005版3.8);
    ———增加了“运动狩猎射击”(见3.8);
    ———修改了“靶挡”的定义(见3.9);
    ———修改了“靶壕”的定义(见3.10);
    ———修改了“射击技术指导人员”的定义(见3.11);
    ———修改了“从业人员资格”的定义(见第4章);
    ———删除了“步手枪、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射击靶道长度的要求(见2005版5.1.1.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靶壕后方及侧方防护设施的要求(见5.1.1.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场地光照度的表述(见5.1.1.4);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靶板后方挡弹设施的要求(见5.1.2.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对射击区地面的要求(见5.1.2.2);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射击位置之间隔挡设施的要求(见5.1.2.3);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射击位置枪支控制装置的要求(见5.1.2.4);
    ———删除了飞碟多向抛靶房的设置要求(见2005版5.2.1.4);
    ———删除了飞碟射击位置枪支控制装置的要求(见2005版5.2.2.1);
    ———删除了“弓弩射击场所”射道长度的要求(见2005版5.3.1.1);
    ———删除了“弓弩射击场所”地线至靶线上空多级靶挡的要求(见2005版5.3.1.3);
    ———修改了“弓弩射击场所”射击位置的宽度(见5.3.1.3);
    ———修改了“弓弩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射击位置之间隔离设施的要求(见5.3.2.1);
    ———修改了“实用射击和彩弹枪射击场所”,修改为“彩弹射击和激光射击场所”(见5.4);
    ———增加了“运动狩猎射击场所”(见5.5);
    ———增加了飞碟射击使用猎枪弹的标准要求(见5.6.2);
    ———修改了“器械”中耳塞、耳罩的表述(见5.6.3);
    ———修改了枪弹库的表述方式(见5.7);
    ———增加了枪弹库地理位置的要求(见5.7.3);
    ———修改了“辅助设施”中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要求,并调整到7.9(见2005版5.7.4);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关于卫生间的要求(见2005版5.7.2);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设立广播的要求(见2005版5.7.3);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的室内通风设施的要求(见2005版5.7.5);
    ———修改室内射击场所的环境卫生要求(见第6章);
    ———修改了“安全保障”中安全制度的要求(见7.1);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见7.2);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射击技术指导人员的要求(见7.6);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要求(见7.9)。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郎维、于海娟、赵雨青、黎明、郑文君、孙艾芳、苗华封、吴广琳、贺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079.8—2005。
  • 适用范围: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射击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射击场所。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 19079.8-2005
  • 引用标准:
    GB/T 10001.1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 归口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 主管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 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