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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4-20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electric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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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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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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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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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污染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8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方交通大学,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覆盖了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
——增加了直流输电工程评价内容要求;
——增加了生态、声、水、公众参与等因素的评价内容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10 月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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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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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81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DL/T 1089 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量方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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