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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222-2015 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Data items of Resident Identity Car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T 1222-2015
  • 名称:
    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 英文名称:
    Data items of Resident Identity Car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5-03-05
  • 实施日期:
    2015-03-05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214.3—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3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与GA214.3—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证件信息(见4.1,2004年版的4.1);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见4.2,2004年版的4.2);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投递信息(见4.3,2004年版的4.3);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审核、签发信息(见4.4,2004年版的4.4);
    ———增加了指纹信息采集前端系统检测发布信息(见4.5);
    ———增加了指纹采集前端系统注册管理信息(见4.6);
    ———增加了指纹采集前端系统设备清单信息(见4.7);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信息(见4.8);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见4.9);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制证民族文字信息(见4.10);
    ———修改了质量控制回馈信息(见4.11,2004年版的4.6);
    ———修改了制证回馈信息(见4.12,2004年版的4.5);
    ———增加了成品证件分拣核验信息(见4.13);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分发信息(见4.14);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领取发放信息(见4.15,2004年版的4.7);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住址追加信息(见4.16);
    ———增加了临时居民身份证信息(见4.17)。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214.3—2004即行废止。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晖、刘耀祖、徐骥、陈海东、余翔、肖勇、王立群、唐玉建、方鹏、李冰、张若峰、刘杰、陈海滨、闫建斌、刘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214.3—2004。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的基本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的处理、交换和共享。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543(所有部分) 公安数据元
    GA/T1054(所有部分) 公安数据元限定词
    GA/T2000.6 公安信息代码 第6部分:实有人口管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相关标准
  • 引用标准:
    GA/T 543(所有部分) GA/T 1054(所有部分) GA/T 2000.6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提出部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