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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608.2-2015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33/T 608.2-2015
  • 名称: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 公告名称: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 英文名称: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地方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5-06-12
  • 实施日期:
    2015-07-12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T 608-2006,与DB33/T 608-2006相比,增加了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DB33/T 608-2015《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第3部分:汽车快修业户;
    ——第4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本部分为 DB33/T 608-2015的第2 部分,与DB33/T 608-2006的第2部分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与“国标GB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相适应,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要求进行了修改;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JT/T816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和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626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的要求,提高了对维修服务方面如服务接待条件、服务承诺、公示投诉等的要求;
    ——根据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变化,参照“国标”及其他“省标”,对部分场地设备的要求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场地的要求,对设备要求及时更新;
    ——对专项维修项目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发动机维修专项”,将“电器系统维修”与“空调维修”合并,取消了“车身清洁维护”、将“汽车装潢”改为“汽车美容装潢”,将“车身维修”改为“车身维修与涂漆”,新增了“四轮定位检测调整”和“传动轴校正”二个专项。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晓春、陈文华、陈绍双、张开开、刘自冉、陈孟超、张懋、朱华、方劼、王强、鲍婷婷。
    DB33/T 608-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608-2006。
  •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应具备的通用条件,以及各专项维修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739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JT/T 816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JT/T 795 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
    DB33/T 626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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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