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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12.10-2014 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Safety of transformers,reactors,power supply units and combinations thereof—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transformers and power supply units for class Ⅲ handlamps for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9212.10-2014
  • 名称:
    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 英文名称:
    Safety of transformers,reactors,power supply units and combinations thereof—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transformers and power supply units for class Ⅲ handlamps for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强制性
  • 发布日期:
    2014-12-05
  • 实施日期:
    2015-10-16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B19212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212《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1)目前包括下列部分:
    1) 本系列标准中,有些部分是在《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标题下,有些部分是在《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标题下,有些部分是在《电源电压为1100kV 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标题下,有些部分是在《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标题下,未来发布的本系列标准的标题可能还会修改。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第2部分:一般用途分离变压器和内装分离变压器的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3部分:控制变压器和内装控制变压器的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4部分:燃气和燃油燃烧器点火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隔离变压器和内装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6部分:剃须刀用变压器、剃须刀用电源装置及剃须刀供电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7部分:安全隔离变压器和内装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8部分:玩具用变压器和电源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9部分:电铃和电钟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13部分:恒压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自耦变压器和内装自耦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16部分:医疗场所供电用隔离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17部分:开关型电源装置和开关型电源装置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20部分:干扰衰减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第21部分:小型电抗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24部分:建筑工地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其他部分正在考虑中。
    本部分为 GB19212的第10部分。本部分是在 GB19212.1—2008的基础上制定的,本部分需与GB19212.1—2008及IEC61558-1:2005第1号修改单配合使用。本部分是对 GB19212.1—2008的相应章、条进行 补 充 和 修 改,以 便 将 GB19212.1—2008 的 内 容 转 化 为 本 部 分 的 内 容。本 部 分 针 对
    GB19212.1—2008新增加的内容从101开始编号。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19212.10—2007《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与 GB19212.10—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修改了第1章“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内装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3.1.102);
    ———修改和增加了“结构”的规定(见第19章);
    ———删除了附录 C、附录 D和附录 L(见2007年版的附录 C、附录 D和附录 L)。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558-2-9:2010《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2-9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为《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用“GB19212.1—2008”代替“IEC61558-1:200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小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类似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电惠高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然、李东波、俞毅敏、张雅芳、孙建龙、张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212.10—2007。
  • 适用范围:
    GB19212.1—2008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GB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内装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电源装置
    的安全要求。带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
    注1:安全要求包括电气、温度、机械和化学方面。
    除非另有规定,以下“变压器”包括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和内装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电
    源装置。
    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干式变压器。其绕
    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本部分适用于内部工作频率不超过500Hz的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线性)。
    本部分与 GB19212.17开关型电源装置结合使用,也适用于内部工作频率超过500 Hz的电源装
    置。当两项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优先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和内部工作频率不超过500Hz。
    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有以下附加的特性:
    ———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50V 或无纹波直流120V;
    ———空载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仅有很小的差异。
    额定输出应不超过:
    ———10kVA。
    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
    当安装规程或最终产品标准要求的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可使用本部分包括的变
    压器。
    注2:应注意以下情况:
    ———对预定要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变压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按其他适用的标准、国家规程等);
    ———避免外壳和外壳内元器件受诸如霉菌、害虫、白蚁、日辐射和结冰等外界影响的防护措施也应当考虑;
    ———变压器运输、储存和工作的不同条件也应当考虑;
    ———对预定要用于特殊环境的变压器,可以采用符合其他适用标准和国家规程规定的附加要求。
    注3:随着今后变压器技术的发展,可能需要提高频率的上限值,到那时之前,可以将本部分作为导则使用。
  • 引用标准:
    除下列引用文件外,GB19212.1—2008的该章适用。
    该章增加下列引用文件:
    GB19212.1—2008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IEC61558-1:2005,IDT)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光电惠高电子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全国小型电力变压器 电抗器 电源装置及类似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8)
  • 提出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林然 李东波 俞毅敏 张雅芳 孙建龙 张红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