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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68-2015 固体废物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Gas Chromatography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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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
词汇(01.040)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01.04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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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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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分类:
描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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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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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当取样量为10.0 g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6 μg/kg~1.2 μg/kg,测定下限为2.4 μg/kg~4.8 μ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0.3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1.2 μg/L。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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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300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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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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