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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976-2015 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
Control and elimination of schistosomiasi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11.02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卫生(C50/64)
公害病诊断标准(C61)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5976—2006《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
本标准与GB15976—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8640—2002家畜日本血吸虫病诊断技术”(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对“血吸虫病”和“感染性钉螺”的表述(见3.1和3.3);
———删除了各防治阶段对防治档案资料的规定(见GB15976—2006的4.1.4,4.2.5,4.3.4);
———修改了传播阻断阶段的钉螺指标[见4.3的c),GB15976—2006的4.3.3];
———增加了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要求[见4.3的d)];
———正文中血吸虫病防治阶段中的“消灭”修改为“消除”(见4.4);
———消除阶段增加了感染性钉螺的要求(见4.4);
———将各防治阶段的考核方法和附录进行了合并(见附录A);
———删除了居民粪便检查、家畜粪便检查、钉螺调查、血吸虫病防治档案资料等附录(见GB15976—2006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江西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晓农、林丹丹、汪天平、黄希宝、姜庆五、陈红根、梁幼生、邱东川、董兴齐、易平、许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5976—1995;
———GB15976—2006。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血吸虫病疫情控制、传播控制、传播阻断和消除的要求及考核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不同防治阶段目标的考核。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640—2002 家畜日本血吸虫病诊断技术
WS261—2006 血吸虫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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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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