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 GB4706的第13部分。本部分应与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 GB4706.13—2008的主要差异如下:
———第1章,范围中阐明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定义:
“———用在商店、办公室和其他工作环境中的员工厨房区域的制冷器具;
———用在农场的制冷器具以及被宾馆、汽车旅馆和其他居住环境的客人所使用的制冷器具;
———用在家庭旅馆型环境的制冷器具;
———用在餐饮业和其他类似的非零售用的制冷器具。”
———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注2第9个列项内容“带嵌装或远置式制冷剂冷凝装置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GB4706.102)”
———第2章,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增加了3.112、3.113、3.114、3.115、3.116定义;
———第7章,7.1的第5个列项修改为“灯的最大额定输入功率(W)(如果灯是作为器具的一个部分,只能由制造商来替换,则不适用)”;
———第7章,7.1、7.14、7.15中“警告:火灾危险”更改为“火灾危险/可燃材料”;
———第7章,7.6增加了标识要求;
———第7章,7.12中“警告:仅可充满饮用水”修改为“警告:仅可充注饮用水”;
———第7章,7.12中增加如下内容:
“不得在器具中贮存爆炸物,如助燃喷雾剂。
如果符号ISO7000-1701(2004-01)被使用,应说明其含义。
说明书中应包含下述内容:
本器具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如:
———商店、办公室或其他工作环境的厨房区域;
———农场以及宾馆、汽车旅店和居住型环境的顾客;
———家庭旅馆型环境;
———餐饮业和类似的非零售业应用;
注104:制造商如想限制器具的使用范围,应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第7章,7.12.1第一句修改为“如果照明灯可以被用户更换,则说明书应包括更换照明灯的方法。”;
———第7章,7.101修改为“能够以电池供电的器具,电源接线端子或连接电池用的接线端子装置应有符号清楚的标示,以 GB/T5465.2—2008中的符号5005标示正极,符号5006标示负极。”;
———第19章,19.104修改为“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在灯电路保持工作的状态下,器具空载、制冷系统关闭或使其不工作,门或盖打开至最不利位置或关闭,选择最不利的条件。”;
———第22章,22.103增加了使用跨临界制冷系统的器具的结构要求;
———第22章,增加了22.107.3的内容;22.107修改为“通过视检和22.107.1、22.107.2的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如果必要进行22.107.3的试验。”;
———第22章,22.107.1增加“对不符合22.107.3腐蚀要求的制冷回路,在制冷回路最接近管道或电缆进入食品储藏室入口的任一点上也应模拟泄漏。”;
———第22章,22.107.1试验的持续检测时间修改为“应从试验开始时一直到停止气体注入后至少24h内,至少每隔30s测量一次食品储藏室内外泄漏制冷剂的浓度”;
———增加22.111的内容;
———原标准中22.111~22.114修改为22.112~22.115;
———增加22.116对易触及玻璃面板的要求;
———第23章,23.3增加弯曲强度试验;
———第24章,24.1.4增加爆破式压力释放装置的要求;
———修改了规范性附录 CC“‘n’型无火花电气设备”相关内容的章节号;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DD“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压缩式器具的合理生产规范”。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335-2-24: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24部分: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与本部分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2423.17—2008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试 验 方 法 试 验 Ka:盐 雾(IEC60068-2-11:1981,IDT)
———GB/T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h:锤击试验(IEC60068-2-75:1997,IDT)
———GB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IEC60079-15:2001,IDT)
———GB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eqvISO5149:1993)
———GB14536.7—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6:2007,IDT)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美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华日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康国际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 德 军、蔡 宁、魏 邦 福、张 奎、杨 超、李 云 美、吴 晓 丽、陈 星、张 兴 起、章 伟 富、
阚爱梅、李其民、周小波、谢金富、韩斌斌、毛斌君、沙启龙、朱卫忠、刘建新、顾志刚、徐忻、朱伟涛、李徽、
陈贤召、谢晋雄。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13—1991、GB4706.13—1998、GB4706.13—2004、GB4706.1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