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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B/Z 167-2016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or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plant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ZDB/Z 167-2016
  • 名称: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or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plant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暂无
  • 性质:
    指导性技术文件
  • 发布日期:
    2016-01-22
  • 实施日期:
    2016-02-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暂无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碳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碳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立杰、徐期勇、韩景超、刘娥清、崔书海、聂小兵、门小瑜、丁为、刘馥尔、赵晋宇、袁立洋、徐琳、彭琳婧、黄祥燕、黄益养。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边界确定、排放源识别、排放量计算以及数据质量改进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了具体的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方法。
    本文件适用对象为深圳行政区域内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也适用于其他自愿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ZDB/Z 69-2012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ISO 14064-1: 2006 温室气体 第1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Greenhouse gases—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GHG Protocol: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 深圳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碳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碳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提出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人员
  • 起草人:
    许立杰 徐期勇 韩景超 刘娥清 崔书海 聂小兵 门小瑜 丁为 刘馥尔 赵晋宇 袁立洋 徐琳 彭琳婧 黄祥燕 黄益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