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GBZ 36-2015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tetraethyl lead poisoning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13.100)
】
-
CCS分类:
暂无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Z 36-2002《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GBZ 36-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诊断原则中“出现以急性脑病及其精神障碍为主的临床症状、体征”改为“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将仅出现一过性神经症样症状,而无明显阳性体征的接触者医学监护的时间定为72h;
——将原轻度中毒为“基础体温、血压或脉膊降低”改为“可出现基础体温、血压或脉膊降低”;
——在轻度中毒中加入“可伴有血铅或(或)尿铅增高”;
——将原轻度中毒中“易兴奋、急躁、易怒、焦虑不安等轻度精神障碍”改为“情感障碍,如易兴奋、急躁、易怒、焦虑不安或淡漠、对答迟滞”;
——将“癔症型类神经症”改为“癔症样精神障碍”;
——将重度中毒中“精神运动性兴奋”改为“精神病性症状”;
——在治疗原则中加入“按GBZ 76中的治疗原则抢救急性中毒性脑病”。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防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静波、杜勤惠、苏渊、张战赛、孙道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503-1989;
——GBZ 36-2002。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或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引用标准:
下列文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怀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T 228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诊断标准
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防治院)
相关人员
关联标准
-
GB 11655.6-2012
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6部分:氯丁橡胶制造业
-
GBZ/T 300.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部分:铯及其化合物
-
JT/T 1180.15-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
GBZ(卫生) 85-2014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的诊断
-
WS/T 44-1996
尿中镍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
GBZ/T 204-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信息指南
-
GBZ(卫生) 29-2011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
-
WS/T 642-2019
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
-
CB/T 4487-2018
船舶及海洋结构物移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DB11/T 1322.56-2018
北京市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56部分:医疗卫生机构
-
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
SY/T 5719-2006
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
-
GBZ/T(卫生) 240.29-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 第29部分: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
WS/T 45-1996
血中镍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
DB11/T 1320-2016
北京市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
GBZ 59-2010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
DB32/T 3761.42-2021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
DB37/T 4264—2020
山东省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
DB36/T 946-2017
江西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