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云盘
纠错反馈
HJ 544-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furic acid mist-Ion chromatography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
词汇(01.040)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01.040.13)
】
-
CCS分类:
暂无
-
行标分类: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试样制备和分析步骤;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精密度和准确度;
——补充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4-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3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
测定有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0.4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3,测定下限为0.80 mg/m3。测定无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3.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50.0 ml,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5mg/m3,测定下限为0.020 mg/m3。
-
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
关联标准
-
HJ 551-2016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
-
HJ1097 -202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
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HJ/T 210-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软饮料
-
HJ 1134-202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HJ/T 19-19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
HJ 963-2018
固体废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621—2011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HJ/T 5.1-1993
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
HJ 614-2011
土壤 毒鼠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HJ 645-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
HJ 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
HJ 1184—2021
土壤和沉积物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1255-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
-
HJ 1188—2021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
HJ 1158-20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橡胶及其制品
-
HJ709-201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纺织染整
-
HJ 788-2016
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HJ 675-2013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
HJ 962-2018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