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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9-2015 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确定

Confirmation of the rated output of electric locomotives and electric multiple unit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3319-2015
  • 名称:
    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确定
  • 英文名称:
    Confirmation of the rated output of electric locomotives and electric multiple unit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国家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5-12-31
  • 实施日期:
    2016-06-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3319—1998《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确定》,与 GB/T3319—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8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描述(见第2章);
    ———修改了额定功率计算中“最大额定功率”,改为“最大输出功率”(见3.1,1998年版的3.1);
    ———增加了“额定功率的测定”(见第4章);
    ———增加了“测量设备”(见第5章);
    ———增加了“测量数据”(见第6章)。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 UIC614O:1990《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确定》。
    本标准与 UIC614O:199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其差异及原因如下:
    ———修改了“范围”;
    ———根据我国起草标准要求,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描述;
    ———修改了额定功率计算中“最大额定功率”,改为“最大输出功率”;
    ———增加了“额定功率的测定”;
    ———增加了“测量设备”;
    ———增加了“测量数据”。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公式的序号;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原志强、武学良、赵凤兰、付莹、颜罡、郑恒亮、邓学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319—1998。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计算和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计算和测定。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 代替标准:
    GB/T 3319-1998
  • 采用标准:
    UIC 614 O:1990 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额定功率的确定 (修改采用 MOD)
相关部门
  • 提出部门:
    国家铁路局
  • 归口单位:
    国家铁路局
  • 主管部门:
    国家铁路局
  • 起草单位: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
暂无
关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