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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99-2016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the water soluble anions(F-、Cl-、Br-、NO2-、NO3-、PO43-、SO32-、SO42-)from atmospheric particles-Ion chromatograph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 799-2016
  • 名称: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英文名称:
    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the water soluble anions(F-、Cl-、Br-、NO2-、NO3-、PO43-、SO32-、SO42-)from atmospheric particles-Ion chromatograph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6-05-13
  • 实施日期:
    2016-08-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TSP、PM10、PM2.5、降尘等)中8 种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
    -、NO3
    -、PO4
    3-、SO3
    2-、SO4
    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的验证单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广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和湖北省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5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包括TSP、PM10、PM2.5、降尘等)中8 种水溶性阴离子
    (F-、Cl-、Br-、NO2
    -、NO3
    -、PO4
    3-、SO3
    2-、SO4
    2-)的测定。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样品,当采样体积为60 m3(标准状态),提取液体积为100 ml,
    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10 μg/m3 ~ 0.085 μg/m3,测定下限为0.040 μg/m3 ~
    0.340 μg/m3;降尘样品,当取样量为0.100 g,提取液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06 mg/g ~ 0.051 mg/g,测定下限为0.024 mg/g ~ 0.204 mg/g。详见附录A。
    注1:本方法也适用于在特殊天气下,采集的颗粒物(如沙尘气溶胶和沙尘暴降尘)样品的分析。
  • 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65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 和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4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5 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