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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16-2016 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Radiochemical analysis of caesium-137 in water and ash of biological sample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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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
词汇(01.040)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01.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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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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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分类:
描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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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的整合修订,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原理与原标准基本一致。
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首次发布于1986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首次发布于198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国营八二一厂。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两项原标准进行了整合,合并为一项标准;
——优化了铯-137探测效率刻度方法;
——对空白实验室提出明确要求;
——对标准方法中磷钼酸铵[(NH4)3PO4.12MoO3.xH2O]的配制等实验方法进行了修改;
——对标准方法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9月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3月1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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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和生物样品中灰中铯-137的测定。
本方法的测量范围为:水样10-2~10Bq/L,生物样品灰10-1~10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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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范
GB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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