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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61-2016 食用盐
Edible salt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
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
食品添加剂(67.220.20)
】
-
CCS分类:
【
食品(X)
制盐(X35/39)
盐制品(X38)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5461-2000《食用盐》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与GB 5461-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部分;
——取消了按产品类型设定粒度的要求,增加了均匀度要求;
——取消了水溶性杂质指标,对硫酸根进行了限制;
——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等理化指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增加了食用盐碘含量均匀度要求;
——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镉和总汞;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
——结果判定取消了白度、粒度、水溶性杂质两项不合格才判不合格的型式。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毅、陈明、余宵英、邹建山、李丽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461-1985、GB 5461-1992、GB 5461-2000。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地下卤水、盐湖卤水、海盐、岩盐或湖盐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盐。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钠盐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盐产品,特别是化工、轻工等副产品盐。
-
引用标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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