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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387-2018 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31/T 387-2018
  • 名称:
    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地方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8-06-07
  • 实施日期:
    2018-06-07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暂无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以下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气态燃料锅炉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其他非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能效中心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