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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2374-2018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37/ 2374-2018
  • 名称: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公告名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地方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8-07-03
  • 实施日期:
    2019-0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对锅炉进行重新分类;
    ——增加了分区排放控制要求;
    ——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
    ——加严了燃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其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苏志慧、胡欣欣、李玄、张战朝。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及抛煤机炉。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现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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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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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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