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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295-2019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
Diagnosis for meningococcal meningitis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11.02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卫生(C50/64)
传染病与消毒(C59)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的5.1、5.2、5.3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95—2008《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WS 295—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缩略语(见第 2 章);
——修改了流行病学史(见 3.1,2008 年版的 2.1);
——修改了临床表现(见 3.2,2008 年版的 2.2);
——修改了“末梢血象”为“血常规”(见 3.3.1,2008 年版的 2.3.1);
——增加了脑脊液检查的结果(见 3.3.2);
——增加了“瘀点(斑)组织液”(见 3.3.3.2 和 3.3.3.3);
——修改了诊断原则(见 4,2008 年版的 3);
——修改了“血清学”为“免疫学”(见 3.3.4,2008 年版的 2.3.4);
——修改了疑似病例(见 5.1,2008 年版的 4.2);
——修改了临床诊断病例(见 5.2,2008 年版的 4.3);
——修改了确诊病例(见 5.3,2008 年版的 4.4);
——增加了“其他脑膜炎球菌性疾病”(见 7.2);
——增加了“鉴别诊断”(见附录 B 的 B.4);
——修改了脑膜炎奈瑟菌实验室检测方法(见附录 A);
——根据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病学特征的变化,在附录 B 中,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表现中的有关描述予以订正(见附录 B)。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艺星、崔富强、邵祝军、李军宏、李兴旺、徐爱强、蒋荣猛、朱兵清、李慧、盖中涛、申昆玲、吴丹、范洪伟。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295—2008。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诊断。
-
引用标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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