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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990-2019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37/ 990-2019
  • 名称: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公告名称: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 状态:
    现行
  • 类型:
    地方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9-06-03
  • 实施日期:
    2019-1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实施公告【2019年第3号(总第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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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
  • ICS分类: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空气质量(13.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13.040.40)
  • CCS分类:
    环境保护(Z) 污染物排放标准(Z60/79) 污染物排放综合(Z60)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13)、部分代替《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部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
    ——删除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现有企业在执行本标准前的过渡期内,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13)的有关要求;其中,DB37/ 2376—2013重点控制区内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以及废酸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调整为20 mg/m3,重点控制区内炼铁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调整为150 mg/m3。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志慧、谢刚、史会剑、李玄、李昕婧。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8年,201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4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
    HJ 87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
    HJ 100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碱雾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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