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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531.1-2019 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1部分:氯化钠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G/T 5531.1-2019
  • 名称:
    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1部分:氯化钠
  • 英文名称:
    暂无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19-08-02
  • 实施日期:
    2020-01-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暂无
  •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草甘膦(含双甘膦)生产过程中副产的氯化钠,规定了氯化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草甘膦(含双甘膦)母液经膜处理或氧化、浓缩、结晶、洗涤等工艺产生的氯化钠。产品仅用于水泥助磨剂、印染助剂、纯碱、氯碱等工业用途,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作食用盐,不得直接用于食品、饲料、水产品等领域。
  • 引用标准:
    暂无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