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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946.2-2020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Specifications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llection一Part 2:Vehicle registe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ndorsement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T 946.2-2020
  • 名称: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llection一Part 2:Vehicle registe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ndorsement
  • 状态:
    现行
  • 类型:
    行业标准
  • 性质:
    推荐性
  • 发布日期:
    2020-04-16
  • 实施日期:
    2020-10-01
  • 废止日期:
    暂无
  • 相关公告:
分类信息
描述信息
  • 前言:
    GA/T 94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信息采集和签注;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
    ——第4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信息采集;
    ——第5部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采集;
    ——第6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信息采集。
    本部分为GA/T 946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A/T 946.2—201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与GA/T 946.2—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增加了校车标牌的签注要求(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对GB 2431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引用,修改了对GB 7258、GA 36、GA 802的引用(见第2章,2011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机动车登记业务分类,增加了“校车标牌核发”(见表1,2011年版的表1);
    ——修改了注册登记业务信息采集项,增加了“是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种类”的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见表2,2011年版的表2);
    ——修改了注册登记业务信息采集项,修改了“车辆品牌”“发动机(驱动电机)号码”“发动机(驱动电机)型号”“功率”“能源种类”“总质量”“货箱内部高”“核定载客人数”“车辆类型”“检验日期”“保险生效日期”“保险终止日期”项目采集的要求(见表2,2011年版的表2);
    ——修改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信息采集项“检验有效期止”的采集要求(见表6,2011年版的表6);
    ——修改了迁出管理辖区业务信息采集项,增加了“限定行驶区域”的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修改了“临时号牌有效期”“临时号牌有效期止日期”的采集项目名称(见表8,2011年版的表8);
    ——增加了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信息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见3.2.2.10);
    ——修改了转移登记业务信息采集项,增加了“限定行驶区域”的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修改了“临时号牌有效期”“临时号牌有效期止日期”的采集项目名称(见表13,2011年版的表12);
    ——修改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信息采集项,增加了“限定行驶区域”的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见表17, 2011年版的表16);
    ——修改了机动车行驶证签注要求(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签注要求(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签注要求(见第6章,2011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要求,增加了二手车出口签注。(见8.3,2011年版的8.3);
    ——增加了校车标牌签注要求(见第9章)。
    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是建荣、孙晓平、吴晓东、徐晓东、王显飞、王健峰、侯炳山、朱雪浩。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805—2008、GA/T 946.2—2011。
  • 适用范围:
    GA/T 946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信息采集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校车标牌的签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24315 校车标识
    GA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GA 802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 81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第12号)
相关标准
暂无
相关部门
  • 起草单位:
    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
相关人员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