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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Requi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diagnostic radiology
基本信息
分类信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和安全(13)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13.100)
】
-
CCS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C)
卫生(C50/64)
放射卫生防护(C57)
】
-
行标分类:
暂无
描述信息
-
前言:
本标准5.1、6.3.3、6.4.6、6.4.10、7.6.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65—201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 176—2006《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 177—2006《便
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的放射诊断部分、GBZ/T 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 184—2006《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 264—2015《车载式诊断X射线机的放射防护要求》、GB 16348—2010《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对牙科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方面的相关要求(见GBZ 130—2013的4.4.1、4.4.2和表5);
——修改了牙科X射线设备最低管电压要求(见5.5.1,GBZ 130—2013的4.4.1);
——修改了对CT机房防护检测的评价要求(见6.3,GBZ/T 180—2006的4.2.1);
——修改了对摄影机房防护检测的评价要求(见6.3,GBZ 130—2013的5.4);
——修改了车载设备防护检测的评价要求(见6.3,GBZ 264—2015的6.1和6.2);
——修改了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见6.5.1和表4,GBZ 130—2013的5.9和表4);
——增加了儿科非正当性影像学检查举例(见附录A);
——删除了X射线设备半值层的要求(见GBZ 130—2013的附录A);
——删除了介入放射学设备、近台同室操作的X射线设备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周围剂量当量率的检测(见GBZ 130—2013附录B的B.1.2);
——增加了骨密度仪设备的防护检测要求(见附录B的B.1);
——修改了X射线设备机房的防护检测中关注点要求(见8.1,GBZ 130—2013的7.2);
——增加了X射线设备机房的防护检测中关注点的位置要求(见附录B的B.2);
——删除了焦皮距的检测方法(见GBZ 130—2013附录B的B.2);
——修改了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检测的检测条件(见附录B的B.1,GBZ 130—2013附录B的B.6);
——增加了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检测的检测模体要求(见附录B的B.4);
——增加了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检测的测量结果处理要求(见附录B的B.5);
——修改了石膏板、砖对不同管电压X射线辐射衰减的有关的三个拟合参数(见附录C的表C.3,GBZ130—2013附录D的表D.3);
——增加了测量仪器读数响应时间修正方法(见附录D);
——修改了成年受检者常见CT检查项目的辐射剂量和诊断参考水平(见附录E的表E.2,GBZ179—2006附录A的表A.2);
——修改了儿童受检者常见CT检查项目的辐射剂量和诊断参考水平(见附录E的表E.3,GBZ165—2012附录A的表A.3);
——修改了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的检查周期(见附录F的F.2.8,GBZ 176—2006的13.2);
——增加了介入防护手套的相关要求(见附录F的F.6);
——删除了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的使用年限(见GBZ 176—2006的13.3);
——修改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基本要求的相关内容(见4.1~4.4,GBZ 179—2006的第4章、第5章、6.1、6.2.1、6.3.1、6.3.2、6.4和7.2)。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辐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辉、岳保荣、范瑶华、尉可道、娄云、余宁乐、邓大平、邹剑明、商迎庆、宁静、王进、刘雅、张震、冯泽臣、李海亮、黄伟旭、杨春勇。
本标准代替了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 179—2006的放射诊断部分、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GB 16348—2010。
GBZ 130—201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279—1987、GB 8279—2001、GBZ 130—2002;
——WS/T 190—1999、GBZ138—2002。
GBZ 165—201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 165—2005。
GB 16348—201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48—1996;
——GB 16349—1996;
——GB 1635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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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关防护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
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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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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